每個人的手中都有一隻屬於自己的麥克風,但是貪心的人卻愛把別人的麥克風占為己有.
他們不但將搶走別人的麥克風,可惡的是,先把別人踩下再搶.
別人的麥克風是否適合他們呢?搶走後,對他又有何幫助?唱歌會比較好聽嗎?
麥克風只不過是道具,落在不散經營人的手中,它只不過是個毫不起眼的麥克風.
風箏也需要風才能飛得高,飛得遠. 一支麥克風只要遇到了他的伯樂才能發光發熱.
給這些貪得無厭的人: 要搶就搶吧!我的麥克風被搶走了也沒關係,我還有我的喉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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